关于16年录取新生学生证办理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6-08-26浏览次数:738

各书院:

2016年录取新生学生证办理安排如下:

一、办理时间:

2016年9月5日-9月16日

二、办理对象:

2016级本、专科、专升本在校新生。

三、办理程序:

1. 9月5日新生班级辅导员审核并如实填写《学生证院系登记表》(见附件1),以书院为单位上交教务部电子版《学生证院系登记表》(发至sqjwb@qq.com,请务必使用电子邮件传递数据)。

2. 9月7日下午5点30前各书院到平原校区教务部领取学生证。

3. 9月12日填写完毕后,各书院收回,并以书院为单位加盖学院公章事宜;

4. 9月15日前各书院加盖注册章后正式发放。

四、注意事项

1. 学生证需按照《学生证填写须知》(见附件2)填写;

2. 乘车区间填写须与学籍信息一致。

附件1:学生证院系登记表/download/news/file/20160826164255_231.xls

附件2:学生证填写须知/download/news/file/20160826164326_493.doc